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
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下列工作人员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招考单位、条件和范围
1、招考的单位和条件
⑴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一名: 招考条件:计算机专业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1年10月1日及之后出生)。
⑵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一名:
招考条件:计算机专业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工作一年以上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1年10月1日之后出生)。
⑶金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二名:
招考条件:法律专业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及以上学位;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76年10月1日及之后出生)。
⑷金华市就业训练中心一名:
招考条件:劳动保障专业,大专及以上学历;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76年10月1日及之后出生)。
⑸金华市医疗社会保险处一名:
招考条件: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从事临床西医内科或外科专业,工作1年以上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1年10月1日及之后出生),在金华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。
2、招考范围:户籍在浙江省范围内的人员
二、报名
1、报名时间、地点:10月27日在金华市人才市场报名。
2、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、身份证、户籍证明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。有工作经历的,单位出具证明。
3、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/人。
三、考试:考试采用百分制,分笔试(包括公共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)、面试。其中公共知识科目30%,专业知识科目30%、面试40%计入总分。
1、笔试。报名人数多于录用人数的3倍进入笔试。
2、面试。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录用人数的3倍人员进行面试。
四、体检、考核:笔试、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录用人数进行体检、考核,体检、考核不合格的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。体检、考核合格的在招考单位公示一周,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录用条件的,办理录用的有关手续。
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二○○六年九月六日